融券顾名思义就是股价认为高了,借
股票卖出。等将来一定时间内,再买入股票还了。要有借有还。
例:
在10月1号,某人借系统做空一只股票1亿股。到10月31号,最后偿还股票期限未有还,这时候如何处理?
建议:
一,罚违约金30%。因为是借系统的股票,没有及时还了,违约金肯定是全给系统的。
二,俗话说,有借有还,借谁的还谁的。所以,一月内没还,第31天,也就是在11月1号至11月7号,一个星期内,强行涨停买入,直到吃够一亿股停止购买。如果卖的人少,可能要吃几个涨停。
吃的股票,不该是纳入流通盘中。借系统的,还系统。才是合理。
目前却是完全相反。违约金70%给了玩家。借的股票,没有还给系统,跑到流通股中了。
在这段交易中,各方收益情况:
系统获得收益: 30%的违约金 + 利息
拥有此股的玩家收益:第31天后偿还股票强行以涨停价买入,获得涨停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