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
威孚高科2013年5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的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该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于2013年10月28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各类业务报告。
故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的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