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董事长:持股比例大于总股本的20%或持有股票市值超20亿元的第一大股东(以每期公布的十大股东名单为准)为公司董事长,可以行使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等权利;董事长不是第一大股东时(按实时股东名单),不能行使相关权限;
13.1、虚拟公司未分配利润来源:股票交易佣金;无董事长或董事长卸任的股票,未分配利润为零,有董事长时才将交易佣金计入未分配利润;当月没有分配的利润或分配后剩余的利润,可保留至下月;董事长可以将自有资金注入未分配利润并用于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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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2018 于 2020-4-27 12:22 发表

明明私有化价格10.56元,搞得现在无人能行使大股东权利啦!只能净资产2倍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