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ETF
期权交易中选择卖方时才有可能出现强制平仓的风险,买方最大的亏损就是权利金,所以不存在强平的风险,当
投资者做卖方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营机构有权对其相关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1、投资者可用保证金余额低于经营机构要求的额度,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且未自行平仓。
2、备兑证券数量不足,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并锁定足额数量标的证券且未自行平仓。
3、因严重违规行为等被上交所或中国结算 要求强行平仓。
还有需要知道的基础知识,目前50ETF期权合约按照月份来规划的,每个月都有当月的合约,到期日是每个月第四周的星期三。
对于50ETF期权的买方,到期日时还持有虚值合约,虚值合约全部归零。
对于50ETF期权的卖方,卖出开仓时需要缴纳初始的保证金,随着标的资产价格的反向波动,可能出现追加维持保证金的情况,如果卖方的保证金没有及时补足,则会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