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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投资 于 2017-5-10 09:05 发表
成本价高于系统估值下限的股东需要同意按估值下限补偿方可申请;
退市结算价按成本价、股票最新价两者中较高者为准,且最高不超过最新股价的150%;
还劳请蓝精灵解释一下了
你说的是10.2.3.3和10.2.5,不是10.2.3.2和10.2.5。
“成本价高于系统估值下限的股东需要同意按估值下限补偿方可申请”是针对申请退市的大股东的,即,申请退市的大股东的退市补偿是股票的市价,其他股东的补偿是市价~市价*1.5,并不冲突。
退市补偿“最高不超过最新股价的150%”是存在一定问题的,所以将于6月15日起实施的新规统一按最新股价补偿,不再考虑成本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