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时间: 1.1、北京时间(下同)9:30开盘,21:30收盘;
1.2、9:00至9:30为开盘集合竞价,其中9:20至9:30不允许提交委托,9:15至9:30不允许撤消委托;
1.3、21:20至21:30为收盘集合竞价,其中21:26至21:30不允许提交委托,21:20至21:30不允许撤消委托;
1.4、
周末及节假日不休市,可正常交易;
2、委托数量限制:单笔交易委托数量应不小于1手(即100股);
3、委托时差限制:T+0(买入后可以随时卖出);
4、行情数据:普通会员显示五档行情,VIP会员显示十档行情;
5、竞价及成交: 5.1、游侠股市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一)系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确定开盘价、收盘价,并以此价格处理集合竞价时系统接受的所有交易委托;
(二)开盘后系统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撮合所有符合成交条件的交易委托;
5.2、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5.3、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5.4、系统撮合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系统账户与会员在同一价格上均有委托时,会员优先;
5.5、未成交的委托,可以随时撤消;当天未成交的委托,收盘后自动撤消;
6、涨跌幅限制: 6.1、新股上市交易首日,50%跌停限制,500%涨停限制;
6.2、普通
股票设置五档涨跌幅限制:
(1)±10%;(2)±20%;(3)-30%至+40%;(4)-40%至+60%;(5)-50%至+100%;
虚拟公司董事长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之一,默认为±10%;扩大涨跌幅范围免费,降低涨跌幅范围收取手续费虚拟钻石100颗(为避免影响正常交易,降低涨跌幅范围须于收盘后进行);
6.3、主板股票最大涨跌幅范围为±20%;TS股涨跌幅范围与普通股票相同;
6.4、除集合竞价(包括开盘集合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外,买入委托报价不能高于最新价5%,卖出委托报价不能低于最新价5%(超出则自动修改为最新价的±5%);
7、持股比例:不限制;
8、炒股资金: 8.1、游侠股市交易货币为游侠币;注册时系统赠送游侠币10万元;会员可以通过发贴回贴、参与活动、
推广联盟、
积分充值等方式获得游侠币、财富币或金币,财富币或金币可以在控制面板兑换成游侠币,兑换收取手续费;
8.2、游侠币余额为负的,系统将在开盘前强制抛售部分或全部股票以消除亏空,
强制抛售价格为抛售时最新价格的95%;亏空已消除的,会员可撤消强制抛售的未成交的交易委托;
9、股票发行: 9.1、发行方式:由会员申请发行,股票简称、发行价、市值、市盈率等参考真实股票确定;(具体规定附后)
9.2、新股申购:
9.2.1、股票发行后5日内,会员可以使用游侠币和虚拟钻石各申购一次;未完成实名认证(绑定手机号码)的会员不能使用游侠币申购;
9.2.2、使用虚拟钻石申购:申购数量固定为发行总股本的0.40%,中签率100%;每成功申购市值100万元游侠币,需支付虚拟钻石1.20颗;
9.2.3、使用游侠币申购:
(1)
最大申购金额为近15个交易日平均持股市值的1%;最大申购金额超过发行市值(发行数量×发行价)0.20%的,按发行市值的0.20%执行;持股市值以收盘时的数据为准;持股市值包含持有的
基金、以及融资买入部分;
最大申购金额不足游侠币360万元的,按游侠币360万元执行; (2)申购时须有足够可用资金,可用资金小于最大申购金额时,最大申购金额降低为可用资金余额;最小中签单位为1手(100股),实际中签数量将根据中签率随机取值;
(3)普通会员平均中签率为8%,VIP1至VIP9平均中签率依次为16%、24%、32%、40%、48%、56%、64%、72%、80%;
(4)游侠币申购需通过APP操作,且每部手机只能申购一次(使用软硬件手段绕过系统限制,使用同一部手机多次申购同一只股票的,一经发现永久封号); 9.2.4、申购成功收取佣金;系统账户持股不足总股本的40%时,停止申购;
9.3、新股上市时间:发行后第6个交易日(含发行日);
10、股票退市: 10.1、破产退市:
10.1.1、退市标准(以收盘时的数据为准):
(一)采用“业绩法”估值的股票,每股收益(含附加每股收益)小于等于零或市盈率大于1000倍的;
(二)
采用“市值法”估值的股票,每股收益(含附加每股收益)小于等于零、或Y/A大于64倍;(Y/A=虚拟盘总市值÷实盘总市值)
10.1.2、符合10.1.1规定的股票,将被TS处理;TS股连续5个交易日仍符合10.1.1规定的,予以退市;
10.1.3、TS摘帽方法:收盘后不再符合10.1.1条规定的股票,取消TS;
10.1.4、退市程序:收盘后有股票符合退市条件的,股票停牌并发布退市公告,公告后48小时内退市;
10.1.5、退市结算价:
(一)采用“业绩法”估值的股票,退市结算价为每股净资产的200%;
(二)采用“市值法”估值的股票,退市结算价格为YA2(YA2即Y/A等于2时的价格);
10.2、
私有化退市:
(本条中关于业绩、每股收益、市盈率、系统估值范围等的规定均按实盘公司财报计算,均不包括附加每股收益;系统估值范围是动态的,根据股票的业绩及实盘市值等决定,已被TS处理的股票不能申请私有化退市) 10.2.1、采用“业绩法”估值的股票,私有化退市标准为:上市交易满180个交易日,且股价低于系统估值上限(已亏损的股票不能私有化退市),且符合以下三条标准之一:
(一)实际流通市值低于120亿元(不包括融券部分)、且市盈率低于120倍的股票;
(二)复权股价低于发行价1.5倍的股票(即,复权涨幅低于50%);
(三)最新股价低于系统估值下限1.1倍的股票;
10.2.2、采用“市值法”估值的股票,私有化退市标准为:上市交易满180个交易日,且每股收益(不计附加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均为正,且Y/A不大于2倍;
10.2.3、私有化退市流程:
股票符合私有化退市的要求后,董事长(且为实时第一大股东,下同)可以于
A股交易日的15:00至20:00、休市日的10:00至20:00申请私有化退市,申请成功提交后股票立即停牌,经审核无误后于48小时内退市;私有化退市申请生效时间1小时,未生效前董事长可以撤销申请;同一股票10天内只能提交一次私有化退市申请;当日跌幅超过5%时,不能申请私有化退市;
10.2.4、采用“业绩法”估值的股票,私有化退市结算价格为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股价(当日
分红则为除权除息后价格);
采用“市值法”估值的股票,私有化退市结算价格为YA2(YA2即Y/A等于2时的价格);
11、股票业绩及同步分红: 11.1、股票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数据以虚拟股票对应的真实公司最新季度报表为准(其中,每股收益按年化收益处理,即,年化每股收益=一季报每股收益×4=中报每股收益×2=三季报每股收益×4/3=年报每股收益×1);
11.1.1、虚拟公司股本如与真实公司不一致,则按比例调整;
11.1.2、真实公司有重大重组、并购、
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股本大幅变动的,将按公司相关公告做相应处理;(系统账户持股较少的股票,不执行股份同步注销或减少操作)
11.1.3、虚拟股票对应的真实公司退市时,每股收益为零,每股净资产按退市前最后一份财报计算(因并购重组等原因导致退市的参照实盘公告处理);
11.2、业绩更新时间:虚拟股票对应的真实公司正式公布季报(年报)后一周内;
11.3、初始附加每股收益为零,
实时前20大股东可使用虚拟钻石提升,提升的附加每股收益有效期为30天;提升附加每股收益必须于开市时进行(9:00至21:30,不含21:30),已停牌的股票不允许提升附加每股收益;提升附加每股收益的最小单位为0.01元/股;股票市盈率=股价÷(每股收益+附加每股收益);
11.4、当虚拟股票关联的实盘公司送股、转增、派现时,虚拟股票将同步送股或派现(未上市交易的除外)(此送股或派现不影响虚拟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虚拟董事长仍可自由分配虚拟利润);由于虚拟股市不能同时送股和派现,实盘公司同时送转并派现时,虚拟分红将分两次实施;虚拟分红将在实盘分红后五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虚拟公司与实盘公司股本不同时,分红数量将按比例调整;
12、系统账户(SYSTEM): 12.1、未被会员持有的股份全部分配给系统账户,系统账户每天按照一定规则自动挂单参与交易(详见三楼的细则);
12.2、对于融券标的股,当系统账户持股不足总股本的5%时将自动增发总股本的1%,增发的股票全部分配给系统账户;系统增发将摊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系统增发信息即时披露;
12.3、对于非融券标的股,系统账户持股不足3亿元、或没有足够持股用于挂单时停止买入;系统账户持股为0时不再参与交易,股票转移至游侠
创业板上市;
13、董事长:持股数量最多的第一大股东(以每期公布的十大股东名单为准)为公司董事长,可以行使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等权利;董事长不是第一大股东时(按实时股东名单),不能行使相关权限;
13.1、虚拟公司未分配利润来源:股票交易佣金(不包括新股申购佣金);董事长可以将自有资金注入未分配利润并用于分红;
13.2、公司未分配利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送股分红;
13.3、现金分红:董事长可根据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余额,决定“10派N”,派现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有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包括系统账户);现金分红每股派现最小单位为0.01元(即10派0.1元),每期派现总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每股最大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分红计划发布时最新股价的10%;每股最低派现额以发布分红计划时的流通股本为准;
13.4、送股分红:董事长可根据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余额,决定“10送N”,送股后会员持有的不足1手的部分,系统按除权后的股价回收;送股分红每股送股不得少于0.1股(即至少10送1股);
13.5、连续10天内只允许分红一次(不含实盘同步分红);
13.6、利润分配计划须于开市时发布,系统将于收盘后自动处理已成功发布的利润分配方案;
14、信息披露: 14.1、十大股东名单(不含系统账户)每月1日、11日、21日更新一次;董事长可以实时查看股东总数(不含系统账户)、平均成本、获利比例等信息;
14.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股票,将于每日收盘后公布买入金额最大前五名及卖出金额最大前五名的会员名单及成交金额:
(一)涨跌幅偏离值达±7%的;(涨跌幅偏离值=大盘指数涨幅[游侠综指]-个股涨幅)
(二)换手率达20%的;
(三)振幅值达15%的;
(四)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
15、印花税:税率1‰,卖出股票时收取;
16、佣金:普通会员费率1.50‰,VIP1会员~VIP9会员费率依次为1.00‰、0.90‰、0.80‰、0.70‰、0.60‰、0.50‰、0.45‰、0.40‰、0.35‰,买卖双向收取;系统账户佣金为0;
17、强制抛售:会员连续90天没有登陆,则其持有的股票由系统在开盘前强制抛售,强制抛售价格为抛售时最新价格的95%;
18、交易行为监督: 18.1、对下列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二)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交易价格;
(三)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交易价格或其他
投资者的投资决定;
(四)巨额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市场成交价格;
(五)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
(六)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七)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八)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
18.2、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或其他违反《游侠虚拟股市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口头警示;
(二)要求相关投资者发贴承诺;
(三)禁止相关账户登陆1~7天;
(四)是VIP会员的,取消VIP资格或降低VIP等级;
(五)情节严重的,并处罚金;
(六)情节特别严重或多次违规操作者,账户永久冻结(无论是否VIP会员);
19、账户管理:同一会员只允许注册一个账户,注册多个账户的,将被屏蔽或删除而不另行通知;
20、附则:游侠股市将根据游侠虚拟股市发展需要对以上规则及附属规定做适当调整或修改;重要调整或修改将在实施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