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估值突变 转型迫在眉睫 考验股东实力

作者:bq307 15年8月4日 19: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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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307 发表于 2015-08-0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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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 植

实习记者 韩佳栩 上海报道

“我们公司原本打算三年内IPO,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下称《征求意见稿》)面世,这份IPO计划基本得搁置了。”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高管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8月3日当天,他先后接到3-4家风险投资机构电话,均以政策风险为由,暂缓了协商PRE-IPO投资的步伐。

在他看来,风险投资机构之所以望而却步,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在《征求意见稿》的监管压力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转型想象空间必然大打折扣。

估值突变

长期以来,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被视为“搬钱机器”,尽管多数机构业务规模动辄数千亿元,但基于支付服务的业务收入却不高。为了寻求更高的成长速度,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开启转型发展路径,即先通过互联网理财业务吸引客户将资金沉淀在第三方支付体系,当客户数量与账户资金额能达到一定规模时,他们就能引入电商入驻。如此,形成一套基于互联网领域的理财、消费、支付的闭环,从消费、支付、理财各个环节获得大量收益。

然而,理想固然美好,但现实总是残酷的。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的支付账户将不具备银行账户所拥有的转账、提现、投资理财等功能。

而且,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不能通过系统内转账吸纳存款沉淀成大规模的资金池,不得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托管服务。

这意味着,其理财端将难以沉淀足够多的客户资金,消费环节所产生的业务收入随之面临大幅缩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股权投资机构了解到,他们已要求自己所投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迅速递交一份关于《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包括自身哪些业务不受影响,哪些战略规划将面临冲击。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很多业务想象空间都受到限制,估值必然下降不少。”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总监直言。在他看来,整个行业都可能面临一轮洗牌,但谁能最终胜者为王,目前还是未知数。

在上述高管看来,业务转型其实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无奈的选择:一来第三方支付机构貌似业务规模动辄数千亿元,基于支付服务的业务收入却不高;二来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意识到,多数客户只有在需要互联网支付时才想到自己,忠诚度与客户黏性并不强;换言之,只要竞争对手发起一轮优惠促销活动,大量客户就会流失,他们将面临不小的生存问题。

业务转型空间受限

“既然自己在帮助客户搬钱,何不顺势切入互联网理财业务,帮客户管理资产保值增值,一来能留住客户,二来只要大量客户资金沉淀,就能引入众多消费场景,形成一个基于互联网的理财、消费、支付的闭环,处处都能获得可观的业务收入。”这位高管表示,这也是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推动业务转型的初衷。

此前,他所在的机构切入P2P资金托管业务,也是基于这样的战略目的。长期以来,P2P投资一直僧多粥少,即P2P投资标的数量跟不上投资者增长速度,导致大量P2P投资者的资金被闲置,若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协助P2P机构实现资金托管,无形间等于将客户大量闲置资金存放在自身体系内,到时再连接其他理财、消费场景,就能创造巨大的业务发展想象空间。

他承认,这种业务转型让第三方支付机构悄然变身为一家类存款金融机构。具体而言,某客户在银行的钱,需先充值到其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给予他的虚拟账户,才能进行各类消费、转账、充值、购买理财产品等。这意味着,客户资金一直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体系内,某种程度也是将资金存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体系里。

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没有吸引存款的资质,这种做法等于打了政策擦边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监管的一项重点,正是杜绝第三方支付机构变身“银行”,参与类似存款的业务。

上述高管坦言,目前他最担心的,是客户沉淀资金因政策限制而大幅减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精心打造的消费+支付+理财闭环将难以再有巨大的想象空间。

“8月3日,我们内部已经赶紧启动经营压力测试,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评估客户沉淀资金因政策原因不断流失时,会对自身业务转型收入造成多大的负面冲击。”他直言。

谁将“剩”者为王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尽管《征求意见稿》制约了第三方支付机构构建独立账户沉淀资金池的各类盈利路径,但并不是所有机构都会一蹶不振。

“现在就考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股东背景实力了。”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表示,比如具备银行牌照的大型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旗下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能迅速独善其身。究其原因,他们只需将客户账户资金与关联银行个人账户迅速绑定,就能最大限度避免上述政策的业务冲击,从而稳步推进互联网消费+支付+理财闭环的转型发展策略。

毕竟,《征求意见稿》对客户借助银行个人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消费、投资理财产品,并没有额度限制。

相比而言,缺乏银行牌照股东背景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日子则不大好过。

上述高管直言,在7月中旬,央行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他们已经意识到监管部门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类存款业务做出限制,当时赶紧找银行机构协商,能否设立一个虚拟账户为原有P2P机构提供各类托管服务,但P2P机构客户资金则从第三方机构备付金转入银行专项账户。

“但银行方面告知,由于内部各个部门之间需要协调,这项工作可能需要3-4个月才能完成。”他直言,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因此将不少业务份额拱手让人。

在他看来,若《征求意见稿》引发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业一轮洗牌,往往具有银行牌照背景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最有可能“剩”者为王。在同等市场反应速度的情况下,他们的银行牌照股东背景优势,能帮助他们迅速度过监管政策冲击,甚至赢得更多业务份额。

作者:陈植 韩佳栩

本文来源:手机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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