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 Ex-rights 除权报价的股票赋予出售者保留分享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 Ex-rights Securities quoted ex-rights entitle the seller to retain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in a New Issue. 除权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买者,两者买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不同,显然相当不公平。因此,必须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除权报价的产生 除权报价的产生是由上市公司送配股行为引起,由证券交易所在该种股票的除权交 易日开盘公布的参考价格,用以提示交易市场该股票因发行股本增加,其内在价值已被摊薄。 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简单说就是,如果你在这个日期之前没有卖了这种股票,你就拥有公告里说的转增,配送股或者红利的权利。登记拥有这种权利的股东的名字。 除权日是,转增或者配送股以后市场可流通总股数增加,那么原来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除权。不然对后来买股票的人就不公平了。一样的总市值,股数增加了,价格却没降。 除权报价的计算 除权报价的计算是按照上市公司增资配股(或送配股)公告中的配股(或送配股)比例为依据的: 配股除权报价XR(Ex-rights)=(除权前日收盘价+配股价格*配股率)/(1+配股率) 送配股除权报价XR(Ex-rights)=(除权前日收盘价+配股价格*配股率)/(1+送股率+ 配股率) 对于A种股票发生尚未上市流通的国家和法人持股部分向已上市流通股持有人有偿转让的所谓"转配问题",因其只引起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此消彼长,并不涉及该股票股份总量的变化,经多方征询意见,从即日起在除权报价的计算中,对"转配"将不予考虑。 但考虑到"转配"存在对股票价格波动的特殊影响,统计部仍将采用"撤权"和"复权" 的办法对上证指数进行必要的修正: 所谓撤权,即在含转配的股票除权交易起始日,上证指数的样本股票中将该股票剔除; 所谓复权,即在该股票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起,再进入样本股票的范围。